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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柏安 - 本站消息 | 2026-03-06 | 點閱數: 24

一、濟助項目:

因家庭突遭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中學生,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、生活補助費等濟助。

二、濟助原則

1.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,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濟助一次為原則。

2.當年度已領有其他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中註明。

三、申請文件

(必備)

1.轉介申請書

2.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(含記事欄)

3.當年度低收、中低收證明,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等。

(選項)

1.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

2.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

3.重大事故證明資料,如疾病診斷書、死亡證明、醫療費用收據影本、重大災害證明等等。

四、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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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康國中行事曆(學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