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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陳國明 - 本站消息 | 2025-04-28 | 點閱數: 322

 

一、資助條件

1. 家長雙方或一方失能:單親、身心障礙、患重大疾病、入獄,無法工作,影響家中經濟甚鉅。

2. 父母雙亡或一方死亡之隔代教養家庭或單親家庭。

3. 家庭失能:家庭破碎、失業、無固定工作。

4. 特殊狀況:如父母未負養育之責,家境清貧,無其他社會資源協助之邊緣戶。

5. 經濟狀況:以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家庭成員,114每人每月收入為最低生活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5,515為基準。

二、資助標準:

1.符合以上條件,經社工員實地家訪,達到資助條件者,方能成為本中心資助童。

2.初開案時,必須為15歲(國三)以下之學童。

3.學齡兒童必須持續就學中。

三、服務項目:

  符合以上條件,經社工員實地家訪,達到資助條件者,方能成為本會資助兒童,提供以下服務:

  1. 每學期固定提供教育/生活扶助金 7500 元。
  2. 依實際需求提供營養補充、急難/醫療補助/特況家庭生活補助、生活物資。
  3. 社工長期專業服務輔導。
  4. 提供各式方案,如:課業輔導、兒少保護教育、青少年生涯探索與發展、衛生教育、家庭教育…等。

四、如何申請:

◎填妥兒童資助計畫申請基本資料表(見附件),提供全戶戶籍謄本(記事不可省略)、全戶財產

  清單及所得稅證明、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長期治療疾病之診

  斷書、入監證明…等相關文件。

校內收件至 5/15 中午前,另請導師務必告知家長該協會會聯繫家長並至學童家中實地訪視,請導師申請之前,務必跟家長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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