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請有意申請的同學於即日起~2/14 到輔導室詢問資料組並領取紙本申請表,
並請備妥審核相關資料,繳交給輔導室進行填報線上申請。
★優秀和清寒獎學金依照 113-1 學期成績高低各錄取一名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申請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3年11月25日移署移字第11301397482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
1、報名期間:自114年2月21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於新住 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(網址:https://sp. immigration.gov.tw)完成系統報名作業,並下載系 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,連同應檢附文件, 於114年3月28日前,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(10066臺北 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,移民事務組沈先生)彙辦,以 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2、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4年5月底。
(二)申請對象:新住民及其子女。
(三)核發獎項及金額:
1、核發獎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 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。
2、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2,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 (助)勵學金。
(四)放寬國小組名額為「每滿30人得申請1名」:考量國小組 新住民子女占總核發人數35%,且國小組之獎金核發金 額較低,爰放寬國小組名額,由原規定「每滿60人得增 加1名」,放寬至「每滿30人得增加1名」。
三、獎助(勵)學金計畫如附件,請自行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