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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邱儀甄 - 教務處公告 | 2022-05-13 | 點閱數: 1045

一、 110 學年度市長獎除市長優學獎(每班五育成績第一名)之外,其餘獎項(市長語文獎、市長科技獎、市長藝術獎、市長體育獎、市長嘉行獎、市長勵志獎)可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。


二、提出申請的學生請自行下載申請獎項積分審查表,並將相關證明(獎狀)文件(請至承辦處室蓋"與正本相符""承辦人職章")依照表單中的順序排列。


三、收件時間於5月 30(一)5:00 前截止


四、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如附件,請自行下載參閱。


 懇請導師提醒學生把握申請期限,踴躍提出申請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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