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日修正發布「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」及本局114年3月6日修正發布「臺南市立國民中(小)學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鑒於開學前後學生面臨生活作息調整、升學轉銜、人際互動及家庭環境等變化,可能增加情緒波動及心理壓力,請提高敏感度,主動掌握學生身心狀況,落實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,請注意下列事項:
(一)加強學生關懷與主動辨識:留意學生因生活作息改變、升學轉銜、人際關係、家庭因素、網路及社群媒體使用等情形,出現情緒低落、退縮、言行明顯改變或其他適應不良徵兆,請主動關懷、即時提供協助,必要時轉介輔導及轉介機制。
(二)落實高關懷學生追蹤:針對已列入關懷、曾有自我傷害風險、情緒困擾、家庭重大變故或其他需持續關注之學生,請於開學前後主動聯繫及掌握近況,確保輔導支持不中斷
(三)強化校內支持網絡:如發現學生已有明確自我傷害意念、計畫、行為或其他高度危機徵兆,請以學生生命安全為優先,立即告知輔導室,以便儘速啟動校內危機處理及三級輔導機制並依規定完成相關通報。
(四)暢通學生求助管道:提醒學生如遇有困難時,可向師長、輔導人員、家長或相關專業資源求助,求助資源如下:
1.衛生福利部「依舊愛我」24小時安心專線:1925。
2.生命線協會諮詢服務專線(24小時):1995。
3.張老師基金會諮詢服務專線:1980。
4.台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諮詢專線:(06)2521083。
5.台南市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:(02)4128185。
三、相關資源可參考教育部「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」及「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手冊」。
四、檢附教育局製作之「校園第一線教師防治學生自我傷害懶人包圖卡」1份,請校內教師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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