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114 學年度(115年4月20日~115年5月12日)有在校用餐的學生及教職員可依照個人意願提起團體訴訟,學校會協助送件給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。
二、現在二、三年級學生(轉學生除外)會以班級為單位每人發下給家長一封信及三份須繳回資料(含戶口名簿影本),有意參加團體訴訟,於9 月30 日前交給導師彙整後以班級為單位連同名條交回學務處。
三、今年畢業生會由學校統一寄送,有意參加團體訴訟者,填好資料放入原信封中,於9 月30 日前放置守衛室或以回函方式,請註明畢業班級座號姓名,寄交永康國中學務處午餐執秘收,由學校統一彙整送件。
四、若有要參加團體訴訟教職員工請自行到學務處領取團體訴訟申請表(附身分證影本)。
五、所附文件資料請一律以A4 大小列印(單面即可,勿雙面影印),以利訴訟書狀掃描。不要用釘書機裝訂,如有需要請改用迴紋針。
六、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,會影響申請權益,如對申請資格、訴訟內容、求償方式等有疑問,請直接洽詢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。
七、填寫說明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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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上頁 【致癌沙拉油校園】團體訴訟申請書,請有意願參加訴訟的師生於9/30前繳回學務處,相關說明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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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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