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時間:115年10月31日(校內收件時間10/23中午前)
二、申請資格:設籍台南市滿六個月以上的低收入戶及失親子女之學生,合於下列標準資格者可提出申請
1.市立國中114學年度上、下學期平均80分以上之國二至國三生。
2.德行評量中無曠課、無記過之紀錄者。
3.日常生活綜合表現及校內外特殊表現優良表彰者。
三、獎學金每學年名額
市立國中二年級30名;三年級30名;每名各得獎學金新台幣叁千元整。
四、申請獎學金學生應繳交下列證件
1.申請書一份(如附件)、
2.114學年度上、下學期學校正式成績單(學生送出申請書後,由教務處製作檢附)、
3.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、
4.若父母雙亡之學生須提出除戶之戶籍謄本
五、其他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詳見附件。